宛国土资办〔2017〕87号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的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710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依据遵循。各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要认真执行规范。本次《规划》编制,省厅下发了《河南省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编制指南》,这是《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规范。各县区要紧扣目标任务,遵循基本原则,突出综治重点,划分主体责任,科学部署工程,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要严把工作进度。按照省厅的要求,此次《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尽快启动,周密部署,倒排工期,务必按期完成,杜绝省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问题的发生。

 

附件: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7100号)

      2.河南省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7-2025)编制指南

 

20171127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11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