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13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专项巡察。6月5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之后,我局周密部署,迅速启动整改,强力推进。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我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认领问题,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全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其间,局党组先后8次召开巡察整改部署和督办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动将巡察整改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系统上下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纵深挖掘各自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剖析材料11份,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构建高规格整改体系。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皇甫光宇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其中,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和后勤保障;材料组负责制订巡察整改方案、任务分解,建立整改台账,起草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督导组负责监督督导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时限推进工作,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核实处理。
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加压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局党组安排部署,针对巡察反馈的75个具体问题,由表及里、由点到面逐一进行研判,主动认领具体问题40个,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六个明确”,实行整改任务台账式管理,实现挂图作战,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工作期间,我局围绕重点推进事项,印发工作简报14期,通报最新工作动态,系统内发送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同时报送市委巡察办督察督办科,抄送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及时汇报整改进程。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实行跟踪问效。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指定专人通过会议监督、查阅资料、实地督导、谈话沟通等形式全程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对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整改不力、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行为,实行严肃追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对社会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及时发现整改中的问题和不足,对整改台账和举措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突出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成果运用
局党组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各类问题,不仅开展“当下改”的整改,还着眼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各责任科室和单位在整改过程中,针对问题易发的环节和领域,深入分析原因,从源头上查找管理漏洞,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共计20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选取典型案例,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中开展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深化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加强对整改成果的巩固和深化,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确保整改成效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止9月4日,专项巡察反馈的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阶段性完成5个;制定的17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66条,阶段性完成5条。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件,移交信访事项2件,均已办结。通过巡察整改,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修订完善制度20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1.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和4月至8月份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以学习促提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开展研学交流。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各自结合分管领域,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专题研讨交流,深入分析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推动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撰写心得体会11份。三是成立高规格领导机构。牵头成立市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专项会议,会同农业部门印发文件,统筹推进耕地保护考核等任务,构建严密高效、分工协作的耕地保护管理体系。四是提请政府层面重视。将《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实施细则》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议题,引导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感。五是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活动为契机,多元化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在《南阳日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党建》等多家媒体进行活动报道,构建“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新局面。
2.职能发挥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将全市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南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1443.45万亩耕地保护目标和1308.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任务已通过“一县一表”下达至各县市区。二是认真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周密开展2023年度县级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牵头负责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第一考核组,以实地抽查和部门打分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耕地保护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形成报告。三是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存量遏制增量,对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图斑实现动态清零。目前,已累计通报110余期,移交问题线索12条。四是分类施策,积极推进问题图斑整改。对国家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973个违规用地图斑问题健全完善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和责任人,向各县市区发整改督办函、通报,推进问题整改。
3.牵头揽总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扛牢部门责任。按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责任分工,明确我局职责内容,联合发改、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制定县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考核实施细则、抽查手册等考核工作配套文件。制定宛耕保考核〔2024〕1号文件,成立市级耕地保护考核工作组。二是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我局将耕地保护列入2024年度各县区、功能区目标任务和乡村振兴考核管理,制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组织对县市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三是配合做好考核迎检工作。在省对市的考核中,我局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向存在问题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印发督办函、提醒函。2023年我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首考”位列全省第五名,被评为“优秀”等次。四是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已印发督办函25份,省市县联合实地督导6次,约谈问责工作滞后县区3次,移交问题线索12条。
4.部门合力未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召集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代表,召开南阳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座谈会,共同印发设施用地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文件,征询林业、农业农村部门对2024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的意见。二是建立成果函告共享机制。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共享机制的函》,建立自然资源部门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公开机制,便于各单位查询使用。三是统一地类认定标准。会同市林业局制定全市林草湿荒调查工作方案,解决地类认定冲突、调查结果不统一问题。截止8月底,我市率先完成林草湿荒37.13万个不一致图斑地类认定工作,为全市土地报批、日常管理等工作提供高效助力。四是破除数据壁垒。全市总体规划成果已由市政府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市直部门印发,作为审查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的参考。五是制定管理办法。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南阳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村级)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的联动机制。六是开展业务指导。编制《南阳市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指引》印发至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县乡发放到基层,引导群众和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5.县级“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高规格领导机构。牵头成立市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专项会议,会同农业部门印发文件,统筹推进耕地保护考核等任务,构建严密高效、分工协作的耕地保护管理体系。二是压实县市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以县级党委政府考核工作为抓手,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和测评打分,形成报告报送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存在问题的县印发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督办函、提醒函。三是对责任县区进行约谈问责移交。先后3次组织对相关县区政府领导进行约谈,移交问题线索12条。四是积极推进县区问题整改销号。通报涉及三个县区违法用地问题均已通过土地报批形式完成整改销号。
6.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在市县不再保留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队伍的新要求下,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督察职能,印发《南阳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办法》,压实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乡镇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构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二是发挥“一网两长”日常巡查作用。印发《南阳市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山)长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县乡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所巡查和村两委看护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宛自然资整治办〔2024〕3号),发布集中整治信访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完善舆情预警机制,今年以来处置舆情举报台账8宗。四是督促唐河县立行立改。向唐河县政府发督办函,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唐河县针对存在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重新梳理唐河县“一网两长”线索登记台账,同时举一反三,明确动态巡查报告时限,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五是整改占压生态红线问题。西峡县自然资源局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拆除硬化的地面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向省自然资源厅业务处室申请撤回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六是对西峡县五里桥镇政府主管副镇长、自然资源所所长开展问责。七是开展排查整改行动。西峡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县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排查整改行动,对2023年9月28日至今共计154宗设施农用地项目是否占压生态红线进行全面排查。
7.站所、村组管护看护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整改违法占耕问题。市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分别向南召、淅川、新野县印发整改督办函。相关违法占耕均已拆除复耕到位。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给予南召县城郊乡、南河店自然资源所原所长,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新野县孟营、芦庄社区负责人相应处分。三是压实站所村组看管责任。印发督察建议书,督促各县市区健全管护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和覆盖率,提高频次和质量。同时要求县局开展站所村组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履职尽责、遵规守纪意识和水平。
(二)构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仍有差距
1.‘保’与‘用’的矛盾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规划统筹与资源适宜性评价。分类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因地制宜,编实编细村庄规划3800个,科学划定耕地与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二是积极谋划、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城县小史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料已提交省厅待审,镇平县老庄镇项目初步审查中,新野县新甸铺镇项目正在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三是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全市违规使用临时用地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临时用地进行全面排查,对使用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制定整改台账和整改措施。四是严格用地预审。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系数等控制指标,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五是统筹补充耕地来源。坚持“以补定占”,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制定“大占补”指标规模和恢复耕地任务,报省厅、市政府同意,兼顾恢复任务,又保障全市建设项目发展。六是开展恢复类耕地潜力调查评价。摸清我市恢复类耕地潜力状况,拓展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七是开展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与监测。印发实施方案(宛自然资办〔2024〕7号),掌握年度内全市耕地现状及质量变化情况,避免后备资源出现地域偏远、地块零散、坡度较大等难以有效利用的地块。八是印发《关于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通知》,对连续新增闲置土地的县区进行通报,研究推进“增存挂钩”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九是召开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座谈会,下发《关于对新增闲置土地面积较大县区的通报》《关于对连续出现新增闲置土地的通报》。十是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关于报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计划的通知》,按照完成年度任务85%的目标,对51宗2665亩未整改闲置土地明确处置任务清单和阶段性具体工作计划。十一是将处置工作纳入市绩效办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对县市区实施季度考核。6月28日、8月9日、8月12日对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进行三次通报。十二是持续实施“增存挂钩”制度,倒逼县市区在用地保障配置计划指标时消化闲置土地。今年以来共审查上报各类建设用地73个批次(项目)、面积6258亩。十三是全力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建立工业用地“3+N+1”控制性指标体系,2023年至今,工业标准地出让118宗6405亩,出让价款15.57亿元。
2.新增耕地数量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程序。组织召开补充耕地项目入库工作推进会,对项目实施管理流程、验收及入库审核标准进行培训,制作《占补平衡文件汇编》。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耕地保护、完善占补平衡制度、规范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完善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制度。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172个补充耕地项目,面积23.449万亩,发现问题项目71个,面积6893.72亩,其中整改复垦面积864.09亩,2023年度变更为稳定耕地1049.5亩,通过占补平衡监管系统核减指标面积4413.87亩。四是印发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函、提醒函,对补充耕地退库项目以及指标倒挂问题督促交办。对整改进度缓慢的桐柏县重点督导检查。督促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印发工作细则,细化工作流程,切实规范后续新增耕地项目论证。五是对涉及的问题地块均已通过“全国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进行核减。六是加强部门衔接。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和补充耕地项目立项时,联合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意见。
3.补充耕地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拟定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程序和方法,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后续培肥、设施管护、再评价机制,明确实行“县级验收、地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的工作机制。待部省意见出台后,我市出台验收办法。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耕地保护、完善占补平衡制度、规范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对未入库的18个批次项目建立台账,积极与各县区协调推进符合要求的项目入库。确实无法入库的项目,待部、省改革完善管理相关政策出台后,对于符合稳定耕地净增量核算条件的纳入新的非农建设储备库。四是四个“负值”县目前已入库8个项目,共8828.214亩。待入库存量新增耕地项目36个,共7845.73亩。同时积极汇报协调省厅同意使用省统筹指标,该四县全国占补平衡系统账户不存在“负值”。
4.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局深入项目区,督促县于7月20日前补配丢失阀门井盖、被盗电表电闸等所有设施。西峡县于6月30日对被盗的19个阀门井盖、电表进行补充完善。7月10日市土地储备中心实地进行复核检查。二是组织人员对项目区3063.06亩范围内的生产道路、排水农渠、抽水灌溉等设备设施进行排查,保障项目区的水电和抗旱排涝设施能够有效使用。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完善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的通知》,实行台账管理、建立抽查检查制度,按照“建管并重、权责明确、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原则要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四是要求涉及补充耕地项目的11个县市区限期组织人员对2019年以来验收的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市储备开发中心对南召县、方城县共计5个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情况进行抽查。
5.“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职责分工,将自然资源部门2024年综合监测监管127个疑似“非粮化”问题图斑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强耕地保护监管合力。二是构建分级负责机制。市级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整改落实,开展政策咨询、实地检查等工作;县乡两级负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问题图斑排查整改具体事项;村组负责耕地管护看护。8月10日-23日,省市两级分别成立督导组对我市13县区的2023年复耕图斑整改恢复是否真实、管护是否到位进行实地抽查。三是持续开展全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局领导分包县市区督导调研机制。累计通报110余期,移交问题线索12条,调研督导5次。四是将问题线索纳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台账予以督办整改。责令相关县局向市局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五是督促桐柏县、西峡县立行立改。桐柏县养鸡场所占基本农田已被自然资源部批准纳入预调出待整改范围,正协调省厅办理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手续,调整补划后及时补办设施农用地手续。西峡县丹水镇廖坟村占用耕地养鱼池及附属物已全部拆除,复耕到位,相关部门已对该村支部书记、村组组长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对自然资源所所长诫勉谈话。六是桐柏县平氏镇雷庄村已于6月19日完成整改,种植玉米和芝麻。黄岗镇岳新庄村于6月底种植水稻农作物,整改到位。七是西峡县重阳镇燕子村问题地块已于2023年3月29日复耕到位。2024年6月13日,县自然资源局再次复核,现场种植玉米和芝麻等粮食作物。
6.问题整改跟进督导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初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汲取教训,切实整改。二是实行领导分包县市区督导调研机制,全程跟进,狠抓落实,坚决遏制新增,依法处置存量。三是将唐河县违规问题作为典型案例纳入市级自然资源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方案,下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四是向唐河县印发督办函,督促唐河县局制定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常态化监测。五是已向桐柏、邓州、淅川3个县发督办函督促立行立改。违法违规占耕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六是对久拖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纳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台账予以督办整改。
7.恢复耕地承诺整改兑现存在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醒督促县市区兑现“承诺”。分别向8个县市区政府下发《提醒函》《南阳市各县(区)“承诺耕地”兑现情况统计表》,全市承诺耕地已兑现1120宗5922.98亩,未兑现582.78亩。二是向方城、内乡、桐柏、新野县政府发送工作《提醒函》,督促7月底前完成。三是截止7月31日,全市4个县“承诺耕地”未兑现271.54亩(方城县213.01亩、内乡县53.04亩、新野县5.01亩、桐柏县0.48亩)。按照核实处置规程要求,未被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四是涉及承诺耕地的4县分别通过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以多补划的方式补足承诺耕地未兑现的271.54亩的任务缺口。
8.队伍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已拟订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的建议并报市委编办,拟调整设置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加强我局督察执法机构及队伍建设。二是健全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机制。提前谋划《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五个一”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题,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党组集体学法;召集方城、社旗、南召、内乡四县相关人员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
9.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4日对各县市区下发《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对部分县市区督察执法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市、县调研报告。二是组织开展县乡业务技术骨干技能培训2次。三是将自然资源督察内容纳入我市乡村振兴目标考核范围,并完成上半年考核评分工作。四是充分运用督察通知建议等手段,打通依法依规保护耕地最后“一公里”,相关督察建议、通知、函等已发送各县市区。五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督察机制。下发督办函,要求未建立健全的县级政府,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督察机制。目前,淅川、邓州、高新、宛城、西峡、南召、方城、桐柏等8县已取得政府授权成立督察机构。六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月28日至7月18日,组织市局系统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局领导赴社旗、唐河、西峡和新野等县专题授课4次,组织对县局执法骨干人员集中培训2次。
10.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执法效果不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构建协同高效的自然资源执法体制。在各县市区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执法监管调研报告,待省级文件出台后提请市政府出台强化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机制相关文件。组织府院联动工作会议10余次,4个案件和解撤诉。向市政府报送生态廊道专项整治、自然资源督察等专报2期,积极办理有关执法监管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2个。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督导督办。市局领导针对卧龙区问题整改开展分包督办,下发督办函,督促对部分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未落实或落实慢的,加紧移交法院、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对有关问题追责问责。三是督促相关县市区局立行立改。卧龙区英庄镇违法占地案件已移交英庄镇政府没收处置到位。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函告张楼乡人民政府,目前问题图斑已完成拆除并复耕到位。内乡县已按照我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交相关部门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组卷报批补办用地手续。
(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整改不彻底
1.重视不够。没有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县区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及时纠偏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3日,市局班子召开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局分包领导列席唐河县、社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二是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县市区局执行。7月31日印发《关于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耕地保护常态化以案促改中开展以案警示工作的通知》。将相关事件作为典型案例纳入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三是唐河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唐河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会议规范化制度,印发《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通知》,出台《唐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信息核对的方案》。
2.问题排查不深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本年度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持续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工作,工作方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有关材料下发各县市区执行。二是开展集中约谈督办。7月24日,局党组对淅川、社旗、西峡三县自然资源局实施集体约谈。向各县市区下发督办函,要求举一反三,加大问题排查力度。三是落实长效监管和日常巡查机制。将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的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局。对今年被省级专项办通报的违法占地问题线索进行移交。四是督促淅川县立行立改。淅川县九重镇3条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目前均已拆除复耕,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将该问题录入以案促改发现问题清单并上报。给予分管此项工作的同志提醒谈话处理,责令此项工作联络员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结果在全县系统内予以通报。五是督促社旗县加快整改进度。向社旗县自然资源局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社旗县开展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活动,对桥头镇史庄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拆除复耕。7月24日,市局党组对社旗县局党组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六是督促西峡县立行立改。向西峡县印发整改建议书,西峡县局已协调相关部门补办用地手续。市局党组已对西峡县局党组进行约谈,西峡县已作出书面检查;西峡县有关部门对五里桥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相关人员进行处分。
3.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大讨论活动。7月3日,局机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担当作为”主题大讨论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开展业务全流程再造。在已完成的局内部梳理流程工作的基础上,深化各审批环节在标准化体系构建、标准化建设机制、标准化实施应用等方面的探索,完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文件。从职责分工、必要条件、办理流程、资料清单等方面拟定对应流程阶段规范性文件;拟定进一步规范主要业务办理有关的材料要求及模板、审查标准及要点等方面规定的文件;按照职责分工、监管事项、监管标准、监管节点、佐证材料方面拟定批后监管制度文件。四是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印发《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起草《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问负责制管理制度》。五是多形式落实一次性告知。印发《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局微信公众号推出“码上办理”,将我局64项政务服务事项做成“二维码”,探索“告知+引导”服务机制,推出“辅导帮办+N”服务。六是设置激励奖惩专栏。今年以来共印发通报22期,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工作不力,在全省工作排名落实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七是健全“一网两长”制,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开展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工作,召开巡视巡察整改推进会4次、开展实地调研督导10次以上、通报典型问题1个。八是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向各县市区政府发放整改情况周通报9期。九是局机关纪委全程督导跟进,各县市区均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问题反馈整改任务。
4.上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梳理问题清单,18个已批准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图斑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余下13个未批准调出的正按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二是完成问题清单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和责任,并将问题清单下发各县市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三是健全完善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时限和责任,开展现场督导督查10余次,每周实行通报排名,已印发整改情况周通报9期,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一)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问题:西峡县丹水镇廖坟村占用0.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6个养鱼池。
办理情况:2024年3月29日,丹水镇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解释,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责令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法设施恢复耕地原貌。2024年4月2日,廖坟村廖东组占用耕地水池及附属物已全部拆除完毕,并恢复耕地原状。由于督查不力,丹水镇委员会于4月1日分别对丹水镇廖坟村村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丹水镇廖坟村廖东组组长党内警告处分、丹水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诫勉谈话。
(二)巡察移交信访事项
问题1:宛城区汉冢乡袁营村某家庭承包地被建筑垃圾填埋,造成环境污染和无法下地、排水。
办理情况: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已责令相关人员对设施农用地备案范围的堆放物进行清理,并督促汉冢乡人民政府严格督促落实。截至目前,当事人正在对堆放物进行清理、外运;宛城区局已按照设施农用地改变用途问题,依权责移交汉冢乡人民政府按照违法占地依法查处。
问题2:南召县南河店村一组生产队卖土地建坟地不予公示。
办理情况:经核查,卖土地建坟问题不属实;卖地建房,用地手续不齐问题,不属实;实地反映挖坡取土问题属实,经实地踏勘,此处原为南河店村一组集体的荒坡,该宗地为2021年“9.24”水灾后在此取土用于灾毁道路使用,不存在买卖行为;该地块三调地类显示为林地,面积4.49亩,无任何建筑物,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该地块占用林地的行为移交至南召县林业局调查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3108377;电子邮箱:zgjldxzbgs@163.com。
中共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