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政策解读
为规范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现就《规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及《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市需建立统一的网上交易制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本《规则》。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交易机构及社会意见,经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试行文本。
二、主要内容
《规则》共十一章四十八条,系统规范了网上交易全过程。
(一)总则与一般规定
明确了《规则》的制定目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确立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规定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出让人组织实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概述了网上交易的基本流程,并对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及底价保密管理作出了要求。
(二)交易流程具体规范
1. 信息发布:出让公告须至少于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日发布,并明确了公告应包含的必备要素。补充公告发布影响交易时间安排的,应予顺延。
2. 竞买申请与保证金缴纳:竞买人须凭有效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与注册。竞买人竞买申请提交即视为接受全部出让文件与宗地现状。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自有账户按时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唯一子账户,禁止他人代缴,违者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
3. 网上竞价程序:详细规定了拍卖与挂牌两种方式的竞价规则。拍卖采用全程限时竞价模式;挂牌分为自由报价期与限时竞价期。报价均须不低于起始价或起叫价,且为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周期。
4. 成交确认与资格审查:网上竞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出让人线下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确认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审查不合格的,竞得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应急处置与系统安全管理
建立了因系统故障、网络入侵、不可抗力或行政司法指令等导致交易异常的中止、终止机制及恢复处理规则。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职责,要求对系统操作全程记录、严格保密。
(四)法律责任
明确了竞买人对其数字证书管理、网络环境及自身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列举了提供虚假信息、串通投标、逾期拒签合同等导致竞得结果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违约违规情形。规定了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风险责任界定。《规则》明确了交易系统平台安全由组织实施方负责保障,但竞买人因自身设备、网络、数字证书保管或操作失误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交易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此界定符合电子交易特性,竞买人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二)关于“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程序。设置该程序是为实现网络竞价与法定资质审核的有效衔接。网上竞价环节确定的是出价最高者,但其是否符合出让文件公告的全部实质性条件(如资质、信用等),需经出让人线下核查确认。此设计确保了交易结果最终合法合规,防范后续风险。
(三)关于联合竞买的责任。《规则》规定,经系统确认的联合竞买各方,对联合体在交易活动中的所有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内部应通过协议明确权责,对外则需共同承担履约责任及潜在违约后果。
(四)关于规则效力与适用范围。本《规则》为试行文件,将根据实践情况予以修订完善。其原则上适用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六统一”管理范围,卧龙区、宛城区等范围内可参照执行,具体实施应遵循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规则》的施行,对于推进我市土地交易数字化转型,构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土地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及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守,共同保障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