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恒丰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小史店镇林场村过山庙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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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恒丰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小史店镇林场村过山庙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公示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5〕214号)文件规定,现将泌阳县恒丰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小史店镇林场村过山庙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专家组评审意见书在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自动转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21日17点前书面向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7-63108718,地址: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8室(滨河中路)。
附件:1.(公示版)泌阳县恒丰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小史店镇林场村过山庙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2.泌阳县恒丰石业有限公司方城县小史店镇林场村过山庙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书.pdf